一、询价目的
为满足我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对矿泉水的需求,保障员工及相关勤务人员饮用水供应的稳定性与安全性,现针对农夫山泉、娃哈哈、怡宝、康师傅四个品牌的矿泉水进行公开询价,旨在筛选出资质合法、产品优质、价格合理且服务到位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询价产品信息
本次询价产品为瓶装矿泉水,具体品牌及相关要求如下:
品牌 |
规格要求 |
备注 |
农夫山泉 |
常见规格(如550ml/瓶等,供应商可提供主流规格报价) |
需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
娃哈哈 |
常见规格(如550ml/瓶等,供应商可提供主流规格报价) |
需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
怡宝 |
常见规格(如550ml/瓶等,供应商可提供主流规格报价) |
需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
康师傅 |
常见规格(如550ml/瓶等,供应商可提供主流规格报价) |
需符合国家相关饮用水标准 |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货币及包含费用:本次报价需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应包含货物本身费用、包装费用、从供应商仓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人工搬运至甲方指定存放位置的费用以及所有相关税金等,确保为最终结算价格,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二)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所报价格需明确有效期,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30天,在有效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单(需注明产品品牌、规格、单价、交货周期等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乙方(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回执等相关内容。
(二)乙方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卫生相关规定。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须具有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需明确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且与所供产品一致。
(四)乙方需确保所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等所有合法手续及相关证件真实有效,若因证件问题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五、货源及质量保障要求
(一)乙方需对甲方的产品货源予以充分保证,在甲方下达采购订单后,需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周期及时供货,不得因货源不足等原因延迟交货,若因延迟交货导致甲方正常运营受到影响,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可在后续合同中明确)。
(二)乙方所供饮用水的质量应符合《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14)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确保产品无质量问题。
(三)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水中有异物、异味、异色等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核实情况,确认质量问题后,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合格产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员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
六、交货及验收要求
(一)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需在报价时明确,或在后续协商中确定)。每次供水前甲方需将送达地点提前告知乙方,南岸区内和重庆国博中心(1000瓶以上)包送。
(二)交货周期:因甲方勤务工作性质特殊,可能临时增加或减少供水数量,本着双方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提前一天将供水数量报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供水,不能因时间紧、货源少等因素影响供水。
(三)验收标准: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将按照本方案第五条约定的质量标准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信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按照本方案第五条第三款的要求进行处理。
七、询价流程
(一)发布询价方案:甲方通过合适的渠道(如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本询价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自发布次日起算,截止时间以官网公示为准)。
(二)供应商报价:供应商需在询价方案发布截止日期前,将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密封袋上需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封口处加盖公章)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评审: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维度 |
分值 (100分) |
评审内容 |
报价合理性 |
50分 |
以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高加1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最低扣10分) |
配送服务方案 |
20分 |
提供配送方案包含配送时效、人员安排、车辆安排等内容(20分) |
货源及质量保障 |
15分 |
有固定仓储场地及稳定货源渠道(10分),提供质量保障承诺及售后方案(5分) |
交货周期 |
15分 |
能满足“提前1天通知、次日送达”需求(5分),能配合临时调整需求(10分) |
(四)确定供应商:确定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1家供应商;若得分相同,以“报价更低者”优先;若报价仍相同,以“资质有效期更长、售后方案更完善者”优先。确定供应商后,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固定供水采购合同》,与其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八、联系方式
询价人(甲方):重庆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金紫街165号6楼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2923152 手机:18623199023
电子邮箱:749150143@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本询价方案仅为询价阶段的文件,最终合作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固定供水采购合同》为准;若合同条款与本询价方案存在实质性冲突,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否则以本询价方案为准。
(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询价方案进行调整或补充,如有调整,将在原发布渠道发布《询价方案补充通知》,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方案的供应商;补充通知与本询价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通知发布时间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3个自然日,报价截止时间将相应顺延。
(三)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费、差旅费、考察费、检测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以补偿。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若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任何采购项目;若已签订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本询价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重庆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询价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