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个税清缴开始啦!
为帮助公司员工全面理解和掌握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规定,顺利完成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装备财务部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告知大家。
《公告》明确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3月21日前需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汇算的主要内容为在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有: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有: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今年“可享受的税前扣除”范围扩大。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但是未依法办理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影响个人征信记录。请大家引起重视。
如遇“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操作困难可向装备财务部或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