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岸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队员违纪
及相关管理人员失职的处理通报
各班组、大队、部门:
一、事件经过
分管大队长凌忠均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现场拍照并了解情况,同时约定了到甲方单位进一步沟通勤务管理工作的时间,但凌忠均因其他工作未能按约定时间及时和甲方沟通,引起了甲方单位对公司极大的意见和不满。
二、存在的问题
(一)纪律意识淡薄。该执勤岗点已多次出现队员违规违纪现象:2012年6人次未按规定着装;2013年2人次脱岗、1人次未按规定着装;2014年1人次在刚睡觉、2人次脱岗。9月16日下午,公司调查人员到该执勤岗点了解情况时,涉事队员刘德明仍脱岗,纪律意识十分淡薄。
(二)管理不到位。分管队长凌忠均疏于对该岗点的管理,思想认识不够,管理不到位;该勤务岗点班长舒全生督促检查少,管理不力,未能尽到班长职责。
三、处理结果
(一)凌忠均作为分管大队长,疏于对该勤务点的管理,负有管理责任;所管辖勤务岗点出现问题,思想上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和甲方单位沟通协调,未履行好大队长职责。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对凌忠均扣款500元并在部门会议上作书面检讨。
(二)该勤务岗点保安班组长舒全生,对勤务岗点督促检查少,未能履行好班长职责。按公司管理规定,扣除舒全生当月的班长津贴并扣款100元。
(三)保安队员刘德明多次脱岗,严重违反《保安队员管理规定》,扣除刘德明2天工资并扣款100元。
四、工作要求
(一)队伍勤务管理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和要求,加强对所属各级人员的管理。
(二)各大队须加强对所管辖勤务岗点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勤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涉及违纪的保安队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重庆市江南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